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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債整合工程回扣782萬 嘉義縣長張花冠判刑
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嘉義縣政府採購案中收賄782萬元,張花冠和她的胞妹張瑛姬涉犯貪污罪、洩密罪,高雄地方法院今天(12月15日)上午宣判:張花冠,洩密罪判刑兩年六個月,得易科罰金;另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,依洩密罪判刑一年八個月,不得易科罰金。同案被告張瑛姬也依洩密罪判刑十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(林憲源報導)
高雄地檢署追查嘉義縣政府環保採購弊案,查出張花冠利用縣長職權主導重大工程的機會,從2010年起授意她的胞妹張瑛姬(擔任縣長室祕書)聯繫擔任評委的大學助理教授吳銘圳及廠商葉雅強,由吳銘圳和葉雅強出面尋找有意行賄取得標案的廠商,再由縣府科員邱豐銘交付採購計畫名稱、預算金額、建議的評委名單等機密資料,與廠商協議收取百分之8至百分之10不等回扣,談成後廠商則指定人選擔任評委,以順利取得標案。
張花冠在調查期間否認收賄,但擔任評審委員的高雄空大助理教授吳銘圳、中山大學教授樓基中及屏東科技大學副教授張國慶都坦承居間聯繫,並繳回30多萬不法所得。
根據高雄地檢署調查,張花冠依此模式在嘉義縣環保局勞務採購、大埔美精密園區第二期開發案、環保局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採購等21件大小標案中,信貸共收賄782萬元。
高雄地檢署依貪污、洩密等罪嫌起訴張花冠、張瑛姬姊妹與行賄廠商等共21人,高雄地院歷經三年審理,依十六個洩密罪判處張花冠兩年六個月,得易科罰金;另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,依洩密罪判刑一年八個月,不得易科罰金。同案被告張瑛姬也依洩密罪判刑十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張花冠另外還被控在擔任立委期信用貸款間利用「大埔美香草藥草科技園區BOT開發案」向得標廠商收賄三千萬元,被嘉義地檢署依貪污、洗錢等罪嫌起訴,嘉義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張花冠無罪,台南高分院今年六月二審維持無罪企業貸款判決,全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。
(圖:翻攝臉書)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工程回扣782萬-嘉義縣長張花冠判刑-03231798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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